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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004-02-16 08:44:12 作者: 浏览:1545次
皖政〔2003〕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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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
     

  截至200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6亿元,通 车里程866公里,这对改善投资环境,优化运输和路网结构,促进 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日益突出的作用。  
但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不 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建设,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2003 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与我省生产力发展和城镇布局相适 应,与国家路网规划和周边省份有关公路建设序列相衔接的原则, 特制定《安徽省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规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依据,市场化取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 骨架网建设,使高速公路尽快实现与周边省份的连接贯通,基本实 现合肥至16个省辖市的连接,达到省内过境南北向6小时、东西向 3小时的规划目标。到2007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2300 公里,力争达到2500公里。2003年至2007年,高速公路建设完成 总投资确保400亿元,力争500亿元。   

二、路网布局和建设项目规划   
近期,我省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分为三类:  
  1国道主干线。在我省境内有3条公路,分别为连霍公路、 沪蓉公路和京福公路,境内里程725公里 ,已建成579公里,在建 146公里,到2003年底全部建成。   
  2国家重点公路。在我省境内有5条主线3条支线,分别为 上海至洛阳公路,上海至武威公路及其合肥至铜陵、六安至武汉等 2条支线,杭州至兰州公路,天津至汕尾公路和东营至香港(口岸) 公路及其铜陵至九江支线,境内合计里程约2150公里,已建成287 公里,在建里程660公里,待建里程约1200公里,预计到2010年 国家重点公路规划确定的安徽境内路段可基本建成。  
  3在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重点公路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 展需要和我省公路交通实际状况,计划增加合肥至淮南、淮南至阜 阳、广德至宁国至黄山风景区等高速公路,屯溪至婺源高速公路以 及黄山至祁门出境公路。   
    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尽量提前的原则,抓紧组织实施高 速公路项目建设。到2005年底,确保在建的蚌埠至徐州、芜湖至宣 城、南京(苏皖省界曹庄)至明光至蚌埠至蒙城、黄山至杭州(皖 浙省界昱岭关)、广德至祠山岗、马鞍山至芜湖、庐江至铜陵、亳州 至阜阳等高速公路和安庆长江大桥及其接线建成通车,完成合肥至 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路面改造和大顾店至叶集公路高速化改造,并 建成南京至淮安高速公路天长段。到2007年底,建成沿江高速公路 芜湖至大渡口段、合铜黄高速公路铜陵至黄山(屯溪)段、合肥至 大顾店、阜阳至六安、阜阳至淮南、淮南至合肥等高速公路。在此 基础上,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六安至潜山、安庆 至景德镇(皖赣省界)、六安至武汉(皖鄂省界)、黄山至景德镇(皖 赣省界)、黄山至桃林(皖浙省界)和屯溪至婺源(皖赣省界)等高 速公路。此外,广德至江苏溧阳(皖苏省界)、明光至泗县至江苏睢 宁(皖苏省界)高速公路也要适时进行建设。    

三、实施的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高速公路是交通运输的主通道,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对改善我省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促进经 济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 认识,加强领导。高速公路建设原则上由沿线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 施,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协调和项目报批、项目招 商、组建项目法人、保障建设环境等工作。省交通厅、省计委、省 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林业 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明确责任,相互协作, 积极配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   
    2抓紧做好前期工作。 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高速公路所在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跨市的高速公路,由沿 线有关市协商确定牵头单位和项目班子,不能协商解决的,省交通 厅负责协调。项目业主确定后,由业主单位具体组织开展项目前期 工作。前期工作既要尽量提前,又要达到规定的深度,还要符合环 保、国土、水利、地震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的规定和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的要求,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加快办 理报批或审批手续;需要报国家审批的,要及时上报;省内能够审 批的,要加快审批速度。对已确定2007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逐个 排出前期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要求,尽量提前完成任务。   
    3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   要大力推介高速公路投资项目,积极鼓励各市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新开工项目既可以独资,也 可以合资,实行多种形式建设和经营。     
    4建立高速公路项目转让、招投标活动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和建设、经营的招投标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 体和营运项目的经营权转让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全 面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 同管理制。 重点加强对项目业主、招标过程、工程施工现场、质量 检查监督和效能监察、廉政建设等环节的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进度,力争建设项目提前竣工。    
    5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要切实抓好征 地拆迁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兑付补偿资金,严禁截留、挪 用。要优化建设环境,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坚决制止和 打击扰乱施工秩序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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