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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苏四大举措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新华网 最后更新:2003-12-24 12:49:13 作者: 浏览:2546次

    2004年,江苏将优先发展民营经济,尽快形成国资、民资、外资“三足鼎立”,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比翼齐飞”,各类资本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展的新格局。为此,将推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四大举措。这四大举措是: 

    一、大力培育和弘扬创业精神。要把创业精神作为塑造江苏精神的核心内容,共同营造崇尚创业的社会氛围,使勤于创业、吃苦致富的人在社会上得到尊重,使更多的人把自主创业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优先选择,使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成为新时期江苏人的鲜明风貌。 

    二、营造自主创业、平等创业的宽松环境。清除一切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观念、做法和规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政策待遇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扩大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降低进入门槛,决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为抬高门槛、故意设置障碍。 

    三、提供支持创业、便利创业的政府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行政收费,尽一切可能为民间资本创业提供最大便利,政府要像对待外企一样,对民企做到亲商、安商、富商;像帮助国企一样,帮助民企排忧解难。针对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突出问题,加快在全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民企的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企上市直接融资。设立民营企业投诉督查中心,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和有力查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四、因势利导,促进民营经济成长壮大。集中力量抓好江苏的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化的企业集群、区域化的产业基地、专业化的行业巨人,发展国内市场覆盖广、国际市场份额大的优势产品。把培育区域性的专业市场,作为催生民营经济的“孵化器”,立足于本地的产业基础,有重点发展一些以当地产品集散为主的专业性“销售市场”,实行市场与产业的互动,建一个市场,兴一种产业,育一批民企,富一方百姓。在推动民营经济“铺天盖地”发展的同时,积极扶持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争取涌现一批“顶天立地”的民营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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