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起出口退税将做4大调整
来源:国际商务内参 最后更新:2003-12-22 09:27:45 作者: 浏览:1563次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拟订政策措施上报国务院:从2004年起,调降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部分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直接把出口退税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
首先,调降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1998年以后,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把平均出口退税率从9.3%提高到15%。现在环境已发生变化——外有越来越强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内有通货紧缩可能卷土重来的威胁。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幅度为4个百分点,即平均从目前的15%降到11%。财政部乐观地测算,按这样的调减幅度,明年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可以减少400亿~500亿元的压力。其次,在此基础上对部分产品取消出口退税。专家指出,中国是资源缺少的国家,取消如原油、成品油、原木、铜金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是必要的。另外,对产自中国,具有相当的竞争力,又能影响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的资源性商品,如山羊绒、稀土、钨等,也将取消出口退税;生产容易但会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如焦炭等,也将通过增加出口税收来加以限制。据估计,限制以上几类产品的出口,可以降低100多亿元的出口退税。第三,目前出口退税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而据正在研究的方案,可能从2004年开始,出口退税将由中央财政承担75%,地方财政承担25%。东部地区是中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出口企业大多集中在这里,因此,需要地方承担退税的80%~85%也在东部地区。这就是说,政策转变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东部。当前中央的目标是尽量不再产生新的退税拖欠,已经发生的拖欠额将采取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第四,改变对出口退税管理。现行方式是生产企业将产品交给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再与外商洽商交易。中央已考虑做出政策改变,从明年开始,准备把出口退税指标下放到生产企业,减少过去外贸公司代理做法。生产企业和外商直接见面,通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出口成本,从体制上减小出口退税的压力。
财政部官员透露,以后要建立这样的机制——将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量用于出口退税。截至目前,中国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税收入超过408亿元。7月22日追加的300亿元可以马上兑现用来增加出口退税。同时,中央财政就将动用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增量来弥补出口退税。从长期讲,用进口消费税和增值税来弥补出口退税,形成一种均衡的相互牵制的机制,有利于达到进出口之间的平衡以及进口两税与出口退税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