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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关税条例实施在即 中国海关总署部署四大举措

来源: 最后更新:2003-12-21 21:51:10 作者: 浏览:1500次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会上介绍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关税工作的有关情况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已经于11月23日由国务院392号令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次公布的新关税条例对现行关税条例做了比较全面的修订,是一部制度完善、结构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行政法规,为今后一个时期海关关税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刘文杰解释到,新关税条例对关税税率的设置做了相应的修改,为了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定》,履行入世承诺,这一次公布的关税条例,将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定》当中的强制性、义务性的要求内容给予了明确。
   
    刘文杰还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海关工作来说,既是严峻的考验也是难得的机遇,中国海关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业务制度、管理方法的创新,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努力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海关执法能力和通关效率。
   
    中国海关的具体举措包括:一是清理和修改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涉外法律法规,实行不歧视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海关执法当中,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和贸易政策的统一性。
   
    二是逐步降低关税总水平,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
   
    三是按照世贸组织关于推进贸易便利化的要求,改革海关业务制度,在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全面提高通关速度。
   
    四是加快推进关务公开、警务公开,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见的进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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