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各进出口企业: 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4年9月中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根据省政府相关批复,本届博览会已列入我省今年境内经常性展会参会计划,省领导将率团参加。为务实做好参展参会工作,确保筹备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9月19日—22日;主会场为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分会场为广西展览馆和南宁华南城。 (二)展示内容 本届博览会展览面积11万平方米,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 1.商品贸易专题。 (1)东盟商品展区。 食品及饮料、生活消费品、大宗原材料、服务业产品。 (2)中国商品展区。 下设七大展区,重点展示内容为: ①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室外展区):工程机械、运输车辆、物流机械。 ②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通用机械、包装机械、加工机械。 ③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展: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电线电缆、新能源技术及运用。 ④电子电器展:通信设备、绿色家电。 ⑤建筑材料展:门窗幕墙、卫浴产品、新型建材。 ⑥农业展(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农用机械及设备、农用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水产畜牧产品、食品、东盟咖啡、农业服务机构、。 ⑦轻工展(分会场,南宁华南城):国际商品、珠宝首饰、工艺礼品。 2.投资合作专题。 (1)国际经济合作展: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东盟园区招商等。 (2)会期活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圆桌会、产业园区招商大会、基础设施合作论坛、中国—东盟经商参赞与企业交流会、东盟10国投资推介会、中国重点省市投资推介会、投融资项目对接会、项目签约仪式等。 3.先进技术专题。 (1)重点展示中国创新科技成果、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光机电与电子信息技术、现代农业技术以及东盟国家科技项目。 (2)举办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技术项目对接活动。 4.服务贸易专题。 (1)重点展示企业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及文化合作等内容。 (2)举办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旅游合作洽谈会。 5.“魅力之城”专题。 11个主办国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力城市作为本国“魅力之城”进行展示,并在会期举办相关推介活动及城市交流活动。(本届博览会中国的“魅力之城”已确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展位费用 (一)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标准展位:8000元/个。 广西展览馆和南宁华南城(分会场)标准展位:4000元/个。 (二)净地(36平方米起租) 室内净地:800元/平方米(分会场400元/平方米)。 室外净地:400元/平方米。 参展商自行承担特装展位所需的电费、展具费、清洁费、安装费等费用。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主动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此平台开拓东盟自贸区新兴市场,提升出口质量和规模,积极扩大进口,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拓展我省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 请各市商务局落实专人,统一组织有意与东盟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劳务合作的企业参展参会,并于6月20日前将“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附件1)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报名表” (附件2)报我厅促进局。联系人:邢怡;电话:0551-63540216,传真:63540237。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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