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 季度,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0.94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企业作为我市财政收入的重头戏,完成财政收入7.58亿,占总收入的73.4%。在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常态下,我市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继续发挥出重要作用,这得益于市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服务企业的各项举措,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也侧面反映出我市政商关系的良好基本面。但是,新形势下我市政商关系也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亟待改进和解决。
一、主要表现
市工商联在走访调研企业活动中,众多企业家反映目前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精神气没有了,一些部门和干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勇气和魄力没有了,相互交往心存戒备,彼此之间横亘着一扇 “隔离门”和“玻璃门”。办事门好进、脸也好看,事却难办。大事小事都要请示主要领导定夺,凡事都要上会集体研究通过。主动到企业调研,推动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少了。以前对重要项目可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现在按部就班慢慢来,流程走全了,最好的机遇也失去了。现在“吃拿卡要”的现象没有了,政商关系却由“亲而不清”变成了“清而不亲”、“清而不为”,这些在积极健康的主基调下存在的不和谐因素让众多企业家缺乏获得感,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也极为不利。
二、存在原因
一是不适应,思维模式跟不上行为模式的转变。一直以来,传统的政商关系行为模式常常表现为“寻求关系、建立关系、维护关系、利用关系、发展关系”,这种“亲密无间”的联系往往导致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对于现在的变化,个别权力部门和干部已经习惯于紧握权力,产生了权力恐慌;同样一些企业办事习惯了找关系,现在礼不收、饭不吃、酒不喝了心理感觉不踏实。
二是不敢为、不愿为,制度设计尚不完善。政府和企业之间、干部和商人之间缺乏清白、明确的界限和规范,不少干部坦言,目前对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吃不准”导致“不敢为”。尽管我市也出台了《宁国市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但是没有细化政商交往正当行为,明确厘定“为”与“不为”的界限,根据要求各个政府部门也都相应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但更多停留在纸上、流于形式,真正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却很少。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分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做起事来过度谨慎、畏首畏尾,为了不出事,干脆舍“亲”而保“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宁愿不干事,至少求个稳妥。导致了没有领导签字该办的手续也不办了,该批的项目也不批了,因此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懒政和怠政问题,也造成了政商两者关系非正常的疏远。
三是宣传不到位,服务跟不上。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16年,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1+1+5”产业扶持政策。走访企业调查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相关优惠政策对促进企业发展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也有一少部分企业反映不知道该政策。加之一些小微企业缺乏专业人才,认为扶持政策有些难懂,缺乏接地气的解读。究其原因,除了受益面窄、操作复杂外,宣传不到位、服务跟不上是重要因素。对一些上级出台扶持政策不连续性、朝令夕改,在宣传上存在告知不细致、解释不到位,如企业融资政府担保政策方面,造成企业误解、产生怨言,影响了本级政府信誉。
三、建议举措
王普书记在项目工作暨“三个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宁国在没有任何比较优势的条件下,能够在全省县域发展中脱颖而出,关键就是靠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就是靠和谐的政商关系,企业家精神是宁国发展的最大财富,这是宁国率先发展的最大优势所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大势所趋,更是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现实所迫。
一是要规范政商关系,明确交往边界。建议借鉴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市委或纪委名义下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作为前期市委出台容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的补充和配套。尽可能全面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定公务人员和企业家“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进一步划清干事创业“安全区”的边界和底线,将“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在可操作层面,给政商交往时提出一套明明白白的参照依据,打消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鼓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放心大胆、干净干事创业者立杆撑腰,积极营造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要加强沟通联系,优化服务环境。建议市委政府负责同志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向非公经济人士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依规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活动落实到实处、深处、细处,市委政府班子成员通过正式与非正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深入民营企业调研,主动公开联系方式,要让每个企业知晓活动的开展,消除政商交往的隔阂和顾虑,增进互信,畅通诉求渠道,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涉企部门要认真梳理和优化企业办事流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不能仅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按单办事。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行为、减轻企业的负担。
四是要健全信息披露,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健全政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让政府服务企业的信息可见、可查,坚决消除行政部门差别服务和选择性执法的“设租”空间。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送政策进民企的活动,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让民营企业熟悉知晓,用足用好政策。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传承工匠精神,激发创业创新动力,鼓励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让“亲、清”政商关系象“八项规定”一样,人人清楚,人人知晓,营造政商融洽、企业发展、干部廉政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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