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十七 期 二O
宁国商会
安徽省宁国市工商联 宁国市总商会
※学习专题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于
▲宁国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摘要)
一、优惠政策享受主体
1. 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政策和宁国市产业发展导向,经宁国市项目委员会预审同意引进并按合同约定建设,且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内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外资在2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以上的市外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优惠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
2. 符合享受扶持政策条件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剔除征收成本后,前2年的100%,第3-5年的50%,纳入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全部用于奖励投资者用于扩大再生产、科技创新或新产品研发等;自投产之日起,其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剔除征收成本后,前3年的50%,纳入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全部用于奖励投资者用于扩大再生产、科技创新或新产品研发等;自投产之日起,其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剔除征收成本后,前5年的50%,纳入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全部用于奖励投资者用于扩大再生产、科技创新或新产品研发等。
3. 市内企业与市外企业进行嫁接重组、增资扩股,其中外来投资新增固定资产达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自合资合作项目投产之日起,以原企业合资合作前一会计年度入库税金为基数,以宁国市财政实际增幅为增幅测算,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参照第2条的标准和年限给予奖励。
(二)土地使用政策。
4. 对落户省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的项目,原则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强度必须达到150万元/亩(或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亩、实现年税收达到10万元/亩)以上,可以单独安排项目用地。工业用地按全国同类区域工业用地最低价格实行招拍挂,并按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强度、投资规模、财税贡献等给予奖励。不符合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安排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或标准化厂房发展。
5. 项目供地时间按项目投资合同约定,项目供地条件达“七通一平”,即水、电、路、宽带、电话、有线电视、雨污分流管网通,场地平整。
6. 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项目建成后实际投资强度超过300万元/亩以上的,按照项目生产实际使用厂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支持建设多层厂房,对经批准建设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二层及多层标准化生产用厂房,项目竣工投产后,按实际建成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超投资强度奖励和多层厂房奖励,不重复享受。
(三)规费优惠政策。
7. 对落户省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的项目,实行“地方零规费”制度,项目建设期内,收费权限在市本级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收。企业需要社会中介服务的,由市项目服务中心实行打捆结算、招标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
(四)服务与环境政策。
8. 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服务首问负责和代办单位终身服务制度,强化“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协调解决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凡落户我市的项目,均由市项目服务中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或项目落户地负责代为办理注册、开户等相关手续,并做好对上协调工作。
9. 实行到企业检查报批制度,获批准后方可进行。除上级专门布置的检查与涉及企业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检查外,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10. 凡外来投资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建立3年以上劳务合同的固定员工,享受宁国市出台的引进人才政策,同时,其子女就近入学,享受所在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交择校费。
11. 积极构建企业家社会,实行企业家慰问制度、企业家会见制度、评选宁国发展功勋、发展贡献奖制度,企业年度纳税超过2000万元的授予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宁国发展功勋”荣誉称号,企业年度纳税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授予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宁国发展贡献奖”荣誉称号,并颁发金质奖章。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项目直接引荐人奖励
12. 对引进单体总投资额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1亿美元以上的内外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到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项目直接引荐人奖励。
13. 对引进单体总投资低于6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但当年实际形成固定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或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企业100强在我市投资的项目,以及经市项目委员会预审同意引进的投资规模低于上述标准的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现代服务业类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到位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给予项目直接引荐人奖励。
14. 利用现有企业资产,且不新增项目用地,引进外来投资新增固定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到位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项目直接引荐人奖励,其中受益企业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受益企业可在税前列支。
四、其他
15.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达6亿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折算达同等内资)的工业项目,牵动性较强的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商对政策优惠有特殊要求的和本规定未及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16. 企业外贸进出口的财政扶持政策,按宁国市年度出台的外贸促进政策执行。
17. 本文件所规定的财政扶持政策,首次奖励需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审核,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给予兑现,随后根据企业申报,由受益财政按月兑现。
18. 本优惠政策自
※商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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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3月份,我会开展民营企业“走出去”情况摸底调查。
4、3月,我会开展2010年度民营企业百强排序工作,截止目前共有13家企业报名参加。
※和谐社会·平安宁国
1、我市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优秀组织奖”,成为安徽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2、我市举办政银企对接会,金融机构与126家企业协议投放金额17.9亿元。
3、我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动态报告制度。
4、我市取消和停止社团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申报费、评审费等收费项目总计二十项。
5、我市荣获质量兴省先进县(市)称号,质量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民星闪烁
1、2010年度宁国发展功勋出炉,中鼎控股、宁国水泥厂、再生资源、江南化工、凤形耐磨、司尔特肥业、亚新科、聚隆机械、保隆汽配、电力公司、飞达集团、农村合作银行、亚夏实业、东方碾磨、开源电力、瑞泰新材料、诚信耐磨、莱恩电泵、太阳禽业等19家企业入榜。此外,宁昌塑料包装、耐磨配件总厂、宁沪钢球、天成电气四家企业老总被授予“2010年度宁国发展贡献奖”。
2、中鼎集团跻身首批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全省共12家优势骨干企业入选。
3、我市兑现2010年度《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詹氏、乡味源、双丰、亿邦等九家企业共获得农产品专项营销奖励资金百余万元。
4、“2010年度宁国市农业产业化优秀企业家”揭晓,吴启有、毛传平、詹权胜、李谢恩、韦伟等五位企业家榜上有名。
5、我市命名表彰 “第五轮宁国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1家民营企业获授牌。
6、市津恒幼儿园园长付慧慧被授予“宁国市巾帼建功标兵”光荣称号。
7、市金六星研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制成功新型超细研磨介质(Φ6㎜以下),填补国内空白。
※政策信息
1、今年起,国家统计局上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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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加强核设施安全管理,暂停审批核电项目。
8、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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