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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专题:开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来源: 最后更新:2010-12-07 10:30:58 作者: 浏览:2085次

 

1115,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贾庆林强调,各级工商联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扎实做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贾庆林指出,为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意见》,强调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了全面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最广泛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联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需要。

  贾庆林指出,《意见》明确了工商联的性质、基本特征、工作对象、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职能作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既体现历史的连续性,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工商联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意见》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工商联的性质定位、基本特征、工作方针、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健全领导体制机制要求,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贾庆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工商联组织的首要任务,把《意见》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各级统战部门要在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中担负起牵头协调、督促检查等重要责任,切实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确保中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打折扣。各级工商联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和动力,全面提升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水平,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过程变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积极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贡献力量的过程,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电视电话会议于17日闭幕,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出席并讲话。他指出,要准确把握工商联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功能定位,着力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建设队伍,努力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开创工商联工作崭新局面。

杜青林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标志着工商联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次会议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工商联、怎样建设工商联,发挥工商联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重大问题,谋划新思路、推进新跨越,取得丰硕成果,对科学定位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发展路径的把握更加清晰,对目标任务的要求更加明确,对思路举措的谋划更加自觉。特别是贾庆林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意见》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方向、思路和重点。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抓好贯彻落实。

杜青林指出,《意见》坚持走中国特色工商联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实践特色和统战特色,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为开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是全面推进工商联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杜青林强调,要切实把文件学好吃透,坚持与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工商联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工商联发展长效机制。各级统战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推进,措施上切实管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积极协助制定实施意见。要开展专项调研,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设,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好实施意见,努力为工商联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意见》中有关重大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二、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文件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当中。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工商联党组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模式,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第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中央统战部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全国工商联党组,重点就贯彻落实《意见》、发挥工商联作用等问题,开展联合督查,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统战部门也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的职责,积极推动《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这是贯彻《意见》精神、发挥工商联作用的重要方面。要深入扎实开展“感恩行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使“感恩行动”真正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受到教育、困难群体得到扶助的精品名牌,打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馈社会的新平台、新载体。要挖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吸引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社会、回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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