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从体制改革突破和财政信贷政策倾斜等方面,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主要突破如下:
——地区可签财税协议或五五分成。《意见》提出,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中央、地方均可设专项基金。
——在财政金融资源上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将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改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财政资金投入要优先支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
——民资欲破“天花板”。在《意见》中,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问题被再次重点提及,明确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将更广阔。今后,随着投资渠道的扩大,实体经济吸引力会重新增强,会有更多的资金回流到实体经济,经济发展的基础会更健康。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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