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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减免部分产品出口关税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最后更新:2009-06-23 09:10:44 作者: 浏览:1214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宣布:从7月1日起,国家将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我国将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共计31项产品。降低中小型型钢,部分钨、钼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为促进化肥行业平稳运行,支持农业生产,取消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等化肥产品,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赵忠秀说:“从四五月份的出口情况来看,出口下滑的速度又有扩大的趋势,我们就是要对以往征收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或者调低,或者取消,这样能提高产品的竞争力。000313现在的政策要起作用,还要经过3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前两年,由于农产品(10.89,0.00,0.00%)、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及其旺盛,当时为了平衡国内和国际市场,增加对国内市场的供给,对部分产品调高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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