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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出台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

来源:中国广播网 最后更新:2009-06-23 09:06:51 作者: 浏览:1347次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点45分报道,民政部、财政部等四部门最近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的医疗救助制度,以满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中央台记者陈朴就此采访了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医疗救助处处长陈埙吹。

  中国之声:在医疗保障方面,我们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和这些医疗保障制度是什么样的关系?

  陈埙吹:基本医疗保险讲求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要先缴费才能受益,困难群众没有这个缴费能力,往往就被排除在医疗保险之外了,所以对于困难群众来说有了医疗保险并不保险,所以我们现在要发挥城乡医疗救助和保险的综合效能。

  中国之声:通过哪些方式对困难群众实行救助?

  陈埙吹:一个资助好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第二个如何他患病、发生医疗费用以后,首先医疗保险给他报销一部份,剩下医疗救助再帮他解决一部份。

  中国之声:那么目前,能够得到医疗救助的人大概有多少?

  陈埙吹:主要是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大概8000多万人。

  中国之声:是不是能够满足所有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

  陈埙吹:这几年中央对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很大,2003年才3个亿,2008年达到50.4亿,但现在离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09年还会进一步加大投入。

  中国之声:这次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从哪些方面完善?

  陈埙吹: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其他困难群体,救助的内容从大病救助为主调整为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提高医疗救助的比例,要求各个地方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以前是事后报销,让医疗救助更加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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