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009-05-12 18:20:27 作者: 浏览:1030次
近日,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拿出具体奖补措施,“真金白银”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据初步测算,用以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小企业上市融资、金融产品创新等财政资金达1.3亿元。业内人士评价,这次政府支持小企业等金融服务,不光停留在口头,而是“真金白银”兑现服务,下大力气,动了真格。
《意见》是对去年皖政89号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的延续。如奖补支出最大一项是“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微小贷款等无担保或无抵押类贷款,对贷款风险按其当年新增贷款月均余额的5‰给予补偿”,所需资金8000万元,从去年89号文中提到的10亿元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中列支。
需要今年省财政新安排的资金有4600万元,包括“省财政对金融机构新增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按0.5‰给予奖励。对向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贷款较多、增幅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级财政性资金在存储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或网点,省财政对今明两年在县域新设的并向当地增加信贷投放的机构或网点,每个给予10万-30万元一次性补助”等。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组建农业担保公司,是一大亮点,为我省首次提出。 《意见》提出,农业担保公司设立当年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担保额超过实收货币资本的,省财政按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担保业务风险补偿。
此外, 《意见》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的增幅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县域当年新增存款要主要用于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