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实现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近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宁国市2009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宁国市2009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实现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效能、效益、效率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效能监察等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适应创新、创业、创优要求的发展环境,为宁国争当“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排头兵”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研究。完善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纠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宁国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探索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相关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按照审批及服务项目的关联程度,科学、合理地配置服务大厅功能。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全程代理服务,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招商引资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继续做好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平台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监测点联系制度。调整监测点企业,发放环境监测联系卡和行政服务卡。定期走访监测点企业,听取监测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投资环境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监测点企业“晴雨表”作用。与商会和行业协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整治和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四)认真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措施。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省级开发区企业收费规定,依法清理并坚决制止各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借用行政权力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垄断性收费等问题。建立涉企收费公示制度。依据《宁国市涉企收费手册》收取费用。严格控制各类涉企会议,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建立增加企业负担行为公开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督检测点和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市工业局、物价局牵头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标评价体系。细化公开措施,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推进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金融保险、邮政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启动实施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社会公开承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市政府领导和市直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办好宁国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实效性。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六)进一步清理、整顿价格和收费行为。重点清理企业生产经营和贷款融资过程中的收费,降低检验类收费标准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优化消费服务环境。强化收费监管,落实价格优惠政策,加大对服务业扶持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医药、教育价格和收费。整顿规范涉房价格和收费,进一步规范涉农、农资价格和收费行为,完善和落实支农、惠农的价格政策,有效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促进和保证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活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
(七)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开展重点工程和企业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扰乱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民警派驻制、一企一警制。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和社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扰乱群众生活秩序的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八)继续开展效能建设、政风建设测评和民主评议工作。在市直单位继续开展效能建设、政风建设测评活动。以提高效能、效益、效率为目标,开展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基层站所长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九)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票据管理和执收行为。认真落实各项财政工作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十)健全招标采购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招标采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三公开一强化”制度,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内容、招标结果,强化招标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制度,实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坚决杜绝建设工程“低中标、高结算”和政府采购价格虚高的现象。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强化项目跟踪管理,建立招标采购不良信息记录和公开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投标中心)牵头负责。
(十一)切实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加强市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加大协调和办理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投诉,不断拓宽投诉渠道,规范投诉件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暂行办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全面反映各部门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宣传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广大干部群众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迎难而上、共克时艰的先进典型。做好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基层站所长和公共服务单位活动的宣传。宣传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工业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负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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