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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进户籍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009-04-14 16:18:18 作者: 浏览:1035次

  中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今日发布的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计划提出,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通过公开、公示等方式接受村民监督,强化对农村宅基地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管,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予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17.05,0.21,1.25%)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农民外出就业、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到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每个乡镇设立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卫生室。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以县为单位的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0%。2009—2010年全国计划解决1.2亿农村人口饮水问题。使现已查明的中重度氟病区村、砷病区村、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村实现安全饮水。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2013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待遇,逐步改善农民工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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