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民营企业社会保障资金征缴管理办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市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积极努力和扎实工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的有力配合,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企业参保层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政策观念不强,参保主动性不高;覆盖面不宽,参保率低,离实现全民参保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新老企业、大小企业参保不平衡,有些大企业、老企业参保率反而低于新企业、小企业,新、小企业反映我市的征缴率高于许多发达地区的标准,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企业用工流动性大,从业人员参保难;企业规模小、效益低,支付社保费用的能力不强;社会保障部门缺乏有力的监管手段,未形成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等等。这些问题在发展初期可以暂时放一放,但对于进入推进“率先小康,和谐宁国”的新形势下,必须重视并加以认真地解决。市工商联认为:引起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和从业人员两个参保的积极性不高,而影响两者积极性的内在因素则是负担问题,企业和从业人员普遍认为按目前征缴率支付压力较重。这些问题反映出一方面征缴面有待进一步扩宽,另一方面征缴负担有待进一步统一和整体减轻。宁波市政府针对这一情况,推出《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实行“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保政策:普遍降低企业支付标准,使企业愿意参保;对外来务工人员免费享受工伤、大病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5大保险,如果终止合同,保险金可随人转移,一举使全市28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险体系,终于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全民覆盖”。
因此,市工商联建议我市应借鉴宁波市的做法,对全市所有企业统一标准,降低费率,调动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保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全民覆盖”的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意识。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法规,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掀起人人关心社保工作,人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热潮。
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不断扩大社保范围。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的结构,制定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措施,使从业人员得到较全面的社会保障。继续加快养老和医疗保险在企业中的扩面步伐;加快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低个人支付、可转移的政策,鼓励更多的从业人员积极参保。
三、制定优惠政策,降低征缴率,减轻企业支付负担,调动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从而扩大参保面。政府要根据企业参保的情况,在建设用地、创新发展基金、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扶持其加快发展。同时,对企业参与社会保障情况每年进行评比,对做得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在政治安排中给于适当照顾,以鼓励更多的企业都来参与。
四、加快推动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夯实企业参保缴费的实力。
五、加大社保资金的征缴力度和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定期进行调查统计,对其参保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工商联、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促进完善企业参与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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