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委、省民政厅和省编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
来源: 最后更新:2008-06-30 10:58:00 作者: 浏览:1513次
现有行业协会要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脱钩,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日前,省经委、省民政厅和省编办联合出台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政会分开,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规范发展。现有行业协会要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脱钩。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机关处室、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把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明确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
意见要求,对现有行业协会中行业代表性差、专业权威性低、行业分布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复、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要通过采取注销、合并重组、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要坚持非营利性,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收费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并向全体会员公示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行业协会的经费不能投资企业从事营利活动。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