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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合作经营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最后更新:2007-11-20 10:29:38 作者: 浏览:1174次

  针对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小而分散的特点,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日前举行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一次论坛上指出,应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合力支持作用,不仅要在同类机构之间积极开展业务合作,也要广泛开展与不同类型银行间的合作、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地方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银监会积极推动各类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地方金融还存在不少问题,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服务地方经济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是,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市场定位还不够清晰,服务功能还不太完备,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对此,蒋定之表示,地方金融机构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地方、服务社区的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服务地方的市场定位。蒋定之说,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地方性中小银行,主要作用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当地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支农主力军,主要作用是“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作用是按照社区发展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发挥拾遗补缺优势。

  蒋定之指出,地方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和引入多样化的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业务经营担保机制,大力拓宽服务领域,有效提高服务水平。

  “在农村市场方面,当前的一个重点,是要大力推广、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将其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信贷品牌,并将比较成熟的城市金融产品,如保险、租赁、保管、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引入、推广到广大农村。”蒋定之说。

  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客观上填补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而导致的部分中小城市及县域以下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空白。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城市商业银行各项存贷款分别达24578亿元和16290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分别达43756亿元和31619亿元。(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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