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八部门联合建立的打击商业欺诈投诉举报平台——中国反商业欺诈网成立几个月来,累计接收公众投诉举报2418件,除去咨询、重复、无效、无关的1270件外,有效投诉举报共计1148件。
过去群众投诉商业欺诈首先要搞清楚主管部门,而纷繁复杂的商业欺诈又常常让群众投诉找不着门。为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6月17日,全国整规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公众投诉举报查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着手建立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统一受理、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处的商业欺诈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平台。
目前,全国整规办已陆续将432件投诉举报转交地方查办,已经办结或反馈118件,办结反馈率为27.3%;此外,筛选出107件比较重大、典型的投诉举报转交给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进行转办和督办。一批公众投诉举报办理效果较好,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如深圳证监局查处深圳华鼎财经证券欺诈案;江西省查处了德安县博阳御景园商品房欺诈售房案;安徽省查处了合肥起点科技公司“康博士”气血循环机虚假宣传、欺骗加盟案。
由于没有各部门联合制定的投诉举报查办机制,一些地方整规办在协调职能部门查办反商业欺诈网投诉举报时存在一些困难。从举报投诉的处理情况看,目前还存在地区不均衡、办结率偏低等问题。
全国整规办表示,为加大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方便群众维权,全国整规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公安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公众投诉举报查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着力打造商业欺诈投诉举报的联合受理查处机制。
同时,有关部门还提醒,群众在投诉举报时需要注意的是:投诉信息应当包含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事由、投诉请求和其他相关信息。对于不属于商业欺诈的一般经济纠纷、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投诉举报一般不予受理;对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主管部门明确的投诉举报,一般应当到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反商业欺诈网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记者郎峰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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