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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

来源:发改委网站 最后更新:2007-07-24 15:41:44 作者: 浏览:1001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2007年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

  其中一项具体措施就是完善资格预审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遏制利用资格预审搞假招标或围标串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招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信息平台,将制定和上报《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发布实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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