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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自贸协定第一阶段首次降税7月1日启动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7-02 16:36:21 作者: 浏览:1189次
财政部26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巴基斯坦实施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397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
  根据2006年11月24日签订的中巴自由贸易协定以及两国政府的相关约定,中国和巴基斯坦将对原产于对方国家的产品分两阶段实施关税减让。
  第一阶段,两国将在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的四年半时间内按降税安排分别实施产品分类降税。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实施后,中国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约为8%。与此同时,巴基斯坦也将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实施降税。
  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根据协定,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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