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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提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政府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3-16 15:37:40 作者: 浏览:4042次

“十五”以来,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民营经济创造了79 %的国内生产总值、81%工业增加值、90%社会销售总额、71%税收和100%出口总值,提供了九成以上的社会就业、专利发明和新产品开发。涌现出了一批有实力、上规模、贡献大的民营企业群体和民营企业家典型,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委、政府确立了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方针,高度关注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形成了共识,对民营企业家所作的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形成了关心、爱护和培养民营企业家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发展功勋”、“荣誉市民”和“爱心大使”等评选活动以及“廉政文化进民企”活动,极大地鼓舞了企业家的发展热情,推动了全民创业。但市工商联注意到,现行对企业家的评价体系还不健全,显示出重经济贡献率轻社会贡献率的倾向。

从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出发,我市应吸取民营企业家成败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全面准确反映民营企业对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和作出的贡献的评价体系,引导更多企业在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自觉的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市联建议:

一、政府建立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现行对民营企业以经济指标评价为主,转向以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担负的责任的综合衡量评价。引导和促进企业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二、市委、市政府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争创评比表彰活动(中央、省、很多兄弟县市都进行了这项评比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他们既重视积累财富,又重视对社会责任的担负,以对国家的更大贡献和对弱势群体的更大关爱,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优秀党组织和个人等活动,要充分运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

四、配合建立政府建立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立企业家对社会贡献的信息、宣传和表彰等基础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形成制度化,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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