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国市市委、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意见》,意见共分30条,为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意见提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市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80%以上,实现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370家以上。
意见要求要大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鼓励全民创业、工业转型升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创业的个体和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商贸流通企业、便民直营店物流企业均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
意见同时提出要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免收收费权限在市本级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努力破解发展民营经济的要素制约,解决企业融资、用地和招工难的问题。要求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净增中小企业贷款不低于全部新增贷款的50%,对企业培训给予不同的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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