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今天是: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我市林权抵押贷款启动

来源: 最后更新:2006-12-11 10:22:09 作者: 浏览:1310次
    一种新的林业融资渠道在我省启动。日前,省林业厅和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发出通知,在我省宁国、黄山、南谯、怀远四地启动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盘活现有森林资源资产,推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长期以来,林权无法作为抵押物在银行取得贷款,导致很多林业投资项目出现资金困难。此次政策出台将使该问题得到解决,林权所有者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可从农村信用联社取得进一步发展急需的资金。贷款期以中期为主,一般为5年;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内,已抵押的森林、林木、林地仍由林权权利人经营管理,林业部门要加强资源监管。在抵押贷款期间,所抵押的林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转让变更手序。抵押权人需采伐的,应优先保证安排采伐,对抵押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林业部门应当协助抵押权人管护、转让、拍卖抵押物,最大限度降低信贷风险。
    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明晰林业产权基础上,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仅有利于盘活我省现有森林资源资产,为林权权利人打开“绿色银行”大门,而且也有利于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开辟银林合作新途径。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