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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城乡救助锁定十大重点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1-23 10:59:06 作者: 浏览:1308次
    省政府近日出台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明确提出十大救助重点,整体联动,逐步完善。 
    一是健全灾民救助救济制度。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建立灾情预测、会商和发布制度;提高重大自然灾害响应能力,确保灾民生活救助、倒房重建、资金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应保尽保”基础上,突出重点,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无生活来源等“三无”人员和因大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重点救助。三是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逐步实现以乡镇敬老院和集中安置点集中供养为主体、包户扶养为补充的五保供养全覆盖;优先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兴办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四是完善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把因病、因残丧失或缺乏劳动力,造成常年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纳入定期救助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五是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六是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采取政府拨款、社会自愿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城乡特困群众实行以大病救助为重点的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尽快在全省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七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符合条件的困难公民都能获得有效法律援助。八是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积极支持困难群众特别是城市低保人员就业。九是建立教育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村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十是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家庭,尽力提供租金低廉的普通住房。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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