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来临,为维护正常的春运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部门已作出部署,对我市春运客运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省内长途班车运价,由客运公司根据《安徽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规定,在不超过原定票价20%的幅度内自行制定春运价格,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执行;跨省长途班车按照同级同类同线同价原则,由客运公司制定春运价格,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执行;农村班车票价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春运价格标准执行;出租车运价自1月28日(除夕日)至2月4日(正月初七)起步基价上浮一元,即起步基价执行4元,其它时间仍执行原定标准;公交车票价保持不变。
市物价部门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春节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客运价格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徐荣星 帅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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