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提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1-04 08:33:57 作者: 浏览:4630次
据统计,我市私营企业已达 户,个体工商户 户,规模以上企业103户,亿元企业15户。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脊梁,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目前,民营企业创造了我市79%国内生产总值、81%工业增加值、90%社会销售总额、71%税收和100%出口总值。然而,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也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瓶颈。
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表现为:面广、量大和体外循环。面广指资金短缺的企业面广,除少数大型或优质企业外,绝大多数企业存在资金短缺,一部分企业处于严重短缺的状态。尤其是招商引资的企业几乎很难进入银行扶持的门槛,影响了招商引资的环境。量大指资金供求缺口大,导致企业每发展一步如开发项目和新产品时往往挪用流动资金,加大了企业的风险。体外循环,是指很多企业得不到银行贷款,往往寄希望于非正规渠道获取资金,成本高、周期短、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造成融资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够健全,我市信用担保体系不够健全,担保市场发育不完善,唯一的一家民营资本性质的担保机构政策优惠不到位,规模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很难做大。二是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和征信体系不完善,进入银行培育期过长(至少三年)。三是区域内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缺乏,金融服务不能适应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企业自我积累不足,财务管理水平和信用素质不能适应金融机构的要求,也是造成融资难的内在因素。
资金是“十一五”时期我市“决战‘十一五’、重返百强县、打造新宁国”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它决定能不能打造“顶天立地”的巨人,能不能发展“铺天盖地”的企业群体,为此,我会建议市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继续发挥银行贷款主渠道的作用。目前,我市银行存贷比出现了拐点,由贷差变成了存差,表明贷款增速已明显低于存款的增速,这种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坚持政银“金融日”联席制度,积极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2、人行和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指导,督促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建议政府设立奖励基金,对银行新增贷款额和新增贷款户数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银行想方设法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服务。山东邹平县2004年对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奖励30万元,对我市来说应算不上新经验,因为我市早在“七五”和“八五”时期就实行过,但现在给淡出了。
二、培育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1、深化对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增强其为广大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
2、引进民营资本,申报城市商业银行,发挥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三、积极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对典当行、寄卖行、拍卖行、担保公司等进行归口管理,整合资源,加以政策引导,培育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协调担保公司与银行的放量协议,从而满足对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需要。
四、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国九条”、首部创投法、境外融资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实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渠道,但我市企业并不知道如何运用,目前,没有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没有风险投资企业,大中小企业都挤在银行信贷的独木桥上,迫切需要加以引导。
1、鼓励优质骨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形式为中小企业贷款“腾笼换鸟”。
2、成立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为创业企业提供投资。
3、政府有关部门还要积极包装、推销中小企业上市。
4、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到境外融资。
五、加大信用体系建设,缩短中小企业进入银行的培育期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训力度,提高企业自身素质以适应融资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