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5号命令,宣布解除在农产品市场禁止宰杀活禽的命令。
“5号命令”指出,鉴于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得到控制,省防指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解除在所有农产品市场禁止宰杀活禽的命令,省防指第4号命令(皖防禽令〔2005〕第4号)同时停止执行。
省防指要求,在农产品市场禁止宰杀活禽的命令解除后,各市、县(市、区)防控指挥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检疫监督工作,严把消费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家禽宰杀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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