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新京报载文指出,即将过去的2005年,中国的税费体制改革议题格外火热。从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了农业税减免,并且取消了除烟以外的农业税,目前除了山东等地区,已经有28个省市区停止征收农业税。据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小组统计,2004年与1999年相比,农民负担总额减少了约1045亿元,人均减负约110块钱。
而原定于2005年取消的农业税将在2006年全面取消。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杰预言,未来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将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转向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从减轻农民负担转向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从单向配套改革转向农村综合改革———改革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农民纳税人仍难享受公共服务
文章指出,据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小组统计,从2000年到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835亿元,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增财力140亿元。
但是另一组来自国税总局的数字并不能让人感到轻松:2004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的情况下,农民仅在增值税款和车辆购置税,以及日常消费的各种税负就有大概将近5000亿,约占农民总收入的15%左右。但另一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却难以享受到对等的公共产品的服务。
“取消农业税仅仅是免除了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直接税,农民从事非农经营活动仍然要依法纳税。从长远看,还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赵杰说。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农村”
文章称,如果说之前农村财政的重点主要是放在减负增收上面,那么“十一五”期间,工作重点将逐渐转移到统一城乡财政上来。用财政部长金人庆的话来说,就是要“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农村”。
赵杰表示,根据中央的部署,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到农村综合改革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其中,统一城乡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统一城乡税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赵杰表示,“只有统一城乡税制,才能为城乡产业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平台,才能为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提供制度保证,才能使国民经济早日摆脱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实现均衡协调发展。”从长远看,中国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起各产业统一适用的税收制度、税收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再开征专门面向农民的税收,从而消除“搭车收费”的可能,形成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效机制。
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提醒“谨防农村金融缺位”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昨日表示,农村金融的缺位有可能导致财政对农村的大量投入事倍功半。
汤敏表示,现在政府提出很多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建设计划。但是目前在农村一方面是财政的投入,另一方面是金融资金大量的流出,这个现象可能造成财政投入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农村向产业化、商业化发展的情况下,没有相应的金融支持是不行的”。
汤敏认为,从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上来看,并不能根本解决农村金融缺失的问题。他呼吁政府应该对农村民营金融机构给予准入,并且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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