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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42条民间投资实施细则

来源: 最后更新:2012-07-31 16:11:04 作者: 浏览:2146次

    6月29日,随着国家旅游局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至此,今年年初国务院要求出台的“新36条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完毕。
  “新36条”实施细则如期而至
  在上半年即将结束之际,多个部委密集出台了相关行业的“新36条细则”。
  据记者统计,各部委共发布22个“新36条”实施细则。
  意在鼓励民营资本的“非公经济36条”,早在2005年经国务院发布,如今,历时7年,呼吁鼓励民营资本的声音,一直不断。
  今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在随后举行的全国“两会”上,落实新36条的呼声再次集中呈现。不少两会代表,在议案提案中,建言鼓励民营资本。
  随后,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上半年即将结束之际,多个部委密集出台了相关行业的“新36条细则”。在此过程中,既有质疑的声音,也不乏掌声。
  民营资本最关心的是,这些新的政策,能否真正撞开民营资本进军某些“特殊行业”的玻璃门。
  为此,新京报选取了最受业界关注、在全国“两会”上被广泛提及、也是众所周知“民资难入”的金融银行业和能源业作为观察样本,试图研究“新36条”实施细则是否能真正如当初预想那样,让民资冲破“玻璃门”。
  经济增速放缓下的“新36条”
  进入2012年以来,中国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务院要求突出“稳增长”,再度提出鼓励民资进入铁路、电信、能源等领域。
  “新36条”的出台,与宏观经济环境或许存在着因果关系。
  2010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更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长久之策”,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条”。
  进入到2012年,中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
  全国“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召开五次座谈会,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再度明确提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温家宝强调,今年上半年内各部门一定要出台“新36条”具体实施意见。
  进入二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前5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18434亿元,累计同比下滑2.4%,5月当月同比下滑5.3%。其中国企效益显著恶化,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盈利环比降幅有所收窄。央企的盈利数据也显示,尽管营业收入在增长,但利润却下滑显著,凸显出央企成本压力加剧。
  近期国资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央企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并警示央企要做好3至5年过寒冬的准备。
  5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针对当前经济形势提出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推进“十二五”重大项目按期实施,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并再度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电信、能源等领域。
  民营经济逆势增长
  在经济下行背景下,民营经济则活力不减,实现了逆势增长,今年前4个月私人企业利润总额增长20.6%
  数据显示,在经济下行背景下,民营经济活力不减。今年前4个月全社会利润总额下降1.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降9.9%,外资港资台资企业下降13.2%,但是私人企业增长20.6%。
  与国有经济多分布在电信、能源、基建等重要领域不同,民营经济多分布在充分竞争行业,个体规模小,但却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不仅是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同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
  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数据,民营经济对中国GDP的贡献已经超过60%,企业数量占全国的70%以上,85%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以上的农村转移就业源于民营经济。中国技术创新的65%、专利的75%、新产品的80%也是由民营经济实现的。
  通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一方面可以为民间资本投资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增加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民间资本自身具有活力,由于规模较小,可能规避投资一些已经产能严重过剩的大型项目,而来创造有效的投资需求。
  扩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增加市场竞争性,对“稳增长”有直接的积极作用。
  新36条敲碎部分“玻璃门”
  发改委提出要打破阻碍民资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在此思想下,“新36条”实施细则中不乏亮点,如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限制进一步被放开等。
  “玻璃门”、“弹簧门”一直是阻碍民资进入重要行业的两道门。因此,关于此次实施细则出台,作为牵头部门的国家发改委表示,要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实施细则“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截至目前,铁道部、卫生部、工信部、银监会、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等十几个部门均相应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例如,银监会也放宽了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的限制条件,能源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油气管道项目建设、规定凡没有法律明令禁止,所有纳入规划的国家能源项目都要对民企开放。温州民间金融改革试点也开始推进。
  同时,也有一些关注民资发展的人士提出,实施细则还不够“给力”,有一些现实难题亟待解决。例如,一些行业价格机制不到位,因没有盈利前景还难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分析认为,未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价格机制,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让民间资本投资这类行业有利可图。
  针对电力、铁路、金融、石油等行业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应该分别深入研究、探索,将自然垄断和竞争环节切实分开,打破行业壁垒、政府行政壁垒、深化国企改革。在自然垄断环节可强调国有资本主导,厘清成本,加强监管,在竞争性环节对民营经济放开。此外在审批制度上,政府也要一视同仁,尽量减少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针对这些新政,部分关注民资发展的人士反映,银行、能源等行业内“必须依附国资”、“垄断壁垒”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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