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税或将微调
来源:记者苏利川11日北京报道 最后更新:2005-09-12 15:19:49 作者: 浏览:1218次
专家称此举意义不大建言排量越大税率越高
“为降低能源消耗,国家将对大排量和运动型汽车征收更高的消费税税率,大排量汽车最高将被征收27%的消费税。与此同时,为鼓励经济型轿车发展,国家有可能对小于1.0L排量的轿车消费税予以免除。”连日来,类似的消息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特别是在中高档汽车市场。
然而,这一小道消息很快为国家财政部税政司官员否定:这肯定是误传,汽车消费税政策出台并没有新动作。但记者从其它渠道获得的确切消息是,国家将对汽车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消费税政策需要批准以后再实施。
关于新的汽车消费税税率最为肯定的说法是:1.0L以下排量发动机轿车消费税,由原来3%将降至1%;1.0L至2.2L的税率仍为5%;大于2.2L至3.0L的,由原来8%提高到9%;大于3.0L至4.0L的,由原来8%提高到14%;而4.0L以上的,由原来8%提高到20%。
根据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入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其对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针对厂家征收。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税率为5%。
两相比较,“这种一刀切的‘离散跳跃’性税率设置难以有效地引导消费者选购小排量汽车。”曾任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研究员的陈新孙说。据调查,目前,80%的消费者都集中在1.0L至2.2L之间,而数据显示,1.3L排量以下轿车销售占总销售的比例尚不到20%。面对1.0L至2.2L间如此大的跨度和同样为5%的税率,消费者显然更倾向于动力性更好的1.6L或1.8L排量的汽车,也就不会对小排量汽车的消费起到鼓励作用。
“消费税的税率设置应当遵循‘排量越大税越高,排量相差越大税率相差也越大’这一基本原则。”陈新孙认为,目前的税率设置还将极大影响汽车制造厂家的创新能力,不利于汽车市场的细分化。
“如果仍然按照以前基本确定的税率(进行征收),那么政策出台的初衷未必能达到。”一位从事汽车政策研究的专家,从消费税税率设置的技术层面也表示出了自己的担忧。(12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