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省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
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当“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此项活动内容为四个“争当”,即争当学习科学理论的带头者、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争当企业党、团、工会组织的支持者、争当企业文化建设的推动者、争当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的参与者。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培养和建立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团结、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实施我市“东向发展、再争百强”和“一主两翼”发展战略而努力奋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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