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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工商联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

来源: 最后更新:2005-08-31 15:23:11 作者: 浏览:3102次

第一章  宁国市工商业联合会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宁国市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能

 

宁国市工商业联合会(宁国市总商会)是中共宁国市委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主要职能与任务: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二节  各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长的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贯彻全国工商联九大《章程》,组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和任务,组织完成会员代表大会和常执委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常执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主持工商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本届工商联常、执委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

3、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4、负责内部机构设置和人事安排的考核、任命。

5、制定商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商会发展方向。

6、制定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审查、签订履行各项经济合同。

8、签发财务、行政和业务文件。

9、依据有关制度决定对职工的奖惩,签批或授权签批各项费用、支出。

10、履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 党组书记(副书记)职责

 

1、贯彻工商联章程,向党委和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主动配合会长做好分管和联系会员工作。

3、协助会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4、按归口目标管理的原则,对分管部门承担连带的岗位责任。

5、按时向党委提交党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按月向会长汇报分管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

6、完成党委和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 (常务)副会长职责

 

1、贯彻工商联章程,向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主动配合会长做好分管和联系会员工作。

3、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4、在会长不驻会、外出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期间,由会长授权,主持日常工作。

5、按归口目标管理的原则,对分管部门承担连带的岗位责任。

6、向会长提交各种会议方案和材料,按月向会长汇报分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7、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 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目标

 

办公室是工商联的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行政事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工作范围:负责行政、机要、档案、财务、统计、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精神文明创建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会长、分管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组织机关职工学习,配合会长抓好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联系点的扶贫工作及其他中心工作,保证上述各项工作在岗位责任制评比中不扣分。

3、负责报刊、杂志、公用书籍的征订及分发工作,负责办理来文、来电的登记、呈批、传阅,负责行文、核稿、呈签和督办,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文印的安全,保证上述各项工作规范、及时。

4、执行、监督、检查和反映岗位责任制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制度落到实处。

5、负责职工和老干部劳动、人事、学习、福利等服务工作,保证政策及时兑现。

6、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及时编报财务计划、财务报表及相关总结分析,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节约各项开支,确保财务运行安全、高效。

7、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

8、负责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上级工商联、市委、市政府及会长交办的各项调研任务。

9、负责会员档案资料管理、政治推荐服务、提案搜集与提交、会员意见的征求与反馈工作等,为会员参政议政提供优质的服务。

10、做好来人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好驾驶员,保证车辆的安全有效的运行。

11、加强对外宣传,树立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单位的知名度。办好《宁国商会》,确保每月一期;外宣采用稿件全年不得少于5件。

12、及时、规范地向上级工商联和市委、市政府及岗位责任考核办公室报送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总结、常、执委会议情况报告,保证各项评比工作的先进性。

13、经常性地联系会员,负责所联系范围的会员发展、经济联络、宣传教育、会费收取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联系任务。

14、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
、贯彻工商联章程,贯彻内部规章制度,向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科室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3、参加会长办公会议、常、执委会议,参与商会管理事务。

4、配合会长、分管会长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和联系会员工作,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5、按照归口目标管理的原则,对办公室组成人员负连带岗位责任。

6、按月向会长及会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7、完成会长、分管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
、贯彻财经制度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进行票据交换,及时、准确记录各类账簿,编制相关计划、统计和会计报表。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费用控制定额和审批程序,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审查,严把审核关,节约各项开支。

4、加强对账、据、表等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必须规范和达标。

5、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搞好内部审计和自查,规范收支行为,定期对收支、资产管理进行自查。

6、保管好财务用章及重要凭证。

7、加强内部牵制制度。会计要做好对出纳业务的复核和检查工作,做到账账、账证、账表相符。

8、出纳员要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坚持钱票、钱章、财务章和出纳章分人管理,严格复核工作,杜绝划错账、记错账、付错账。

9、按月向会长汇报费用开支情况和存款余额。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全面履行岗位责任,贯彻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政治和技术学习,服从分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2、遵纪守法,服从用车安排,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工作需要和运行安全。

3、爱惜车辆,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申请维修,保持车辆的清洁。

4、严格履行派车手续,礼貌待人,不徇私情。

5、节约用油,如实记录里程数,按规定程序领购油。

6、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按期办理交通监理部门的年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 经济联络部工作职责

经济联络部是工商联加强商会之间、会员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工作范围包括:经贸活动,光彩事业,信息化建设,为会员企业的各项法律、融资、维权等服务,开展同业、行业商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对外经济联络工作。

2、按章程和会费缴纳实施细则,及时足额地收取会费,保证商会活动的资金需要。

3、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上级工商联、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及我会组织的各种经贸活动,帮助会员寻找商机,加强横向交流;做好经贸活动的筛选、整理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为经贸活动的开展做好前期和后期跟踪服务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参加光彩事业,积极推荐光彩事业项目,对光彩事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考察和管理,按时汇总光彩事业报表。

5、积极筹建商会网站,办好《宁国商会》,搞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收集、整理,发布会员企业产品供求信息和招商引资项目。

6、积极向会员企业推荐国家鼓励开发的各类项目,引导投资方向。

7、积极协助会员单位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和质量管理工作,帮助会员企业做好争创名优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8、认真做好会员企业的维权服务工作,及时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问题及对策以《内部参考》的形式报领导参阅。

9、搞好银企合作,积极帮助会员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10、积极开展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的商务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的引导和帮助工作。

11、积极组织工商联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到境内外进行商务考察和学习,做好境内、外商会的经济联络,进行商会、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经济联络部部长的工作职责


1
、贯彻工商联章程,贯彻内部规章制度,向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科室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3、参加会长办公会议、常、执委会议,参与商会管理事务。

4、配合会长、分管会长做好经济联络工作,履行经济联络部的各项工作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5、按照归口目标管理的原则,对部门组成人员负连带岗位责任。

6、按月向会长及会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7、完成会长、分管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 会员部工作职责


会员部是工商联加强与基层商会、会员之间联系的重要部门。其工作职责为:

1、工作范围包括:发展会员、建立会员数据库、基层组织建设、非公有制党建和会员企业的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根据本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的实际,有计划地发展会员,每年不低于10人,其中骨干企业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建立会员数据库,按上级工商联的要求录入电脑管理,及时填制、上报。

4、加强同非公有制企业党、团、工会和妇联组织的联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建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并建立相关的资料统计,

5、加强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分会,发挥基层商会在乡镇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帮助基层分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6、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宣传工作,坚持每月向上级工商联和党委、政府报送信息,每年要以一定的宣传形式整体反映当地工商联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7、负责选送民营企业家或工商联干部参加中央党校或上级工商联组织的短期培训,提高政治素养。

8、每年组织一次会员联谊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团结。

9、完成上级工商联和本会规定的信息报送任务和系统报刊的征订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宣传任务。

 

会员部部长工作职责

 

1、贯彻工商联章程,贯彻内部规章制度,向会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2、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科室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3、参加会长办公会议、常、执委会议,参与商会管理事务。

4、配合会长、分管会长做好会员工作,履行会员部的各项工作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5、按照归口目标管理的原则,对部门组成人员负连带岗位责任。

6、按月向会长及会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计划及工作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7、完成会长、分管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章  宁国市工商联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特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

凡来我会办事、咨询、投诉等事项,首位接待人员即首问人,要承担首问责任制,履行以下义务:

1、首问人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耐心倾听,细致询问,详细记录,及时汇报、反馈和总结。

2、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3、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人科室;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4、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5、首问人对信访案件,严格按信访工作程序办理。

6、首问责任制纳入岗位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凡不履行首问责任制者,第一次视情节轻重在月度考核中扣510分;第二次不参加月度考核;年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不参加年度考核,并给予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

 

 

第三章  宁国市工商联机关效能建设一次性告知制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特建立机关效能建设一次性告知制。

本会对来机关办事、咨询、投诉)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

1、经办人要做到热情热情接待,文明服务,耐心倾听,细致审核,现场告知,详细记录,及时汇报、反馈和总结。

2、经办人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存档备查。

4、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诉求人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之、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能一推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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