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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补耕地数量质量将按等级折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7-22 09:17:29 作者:陆昀 浏览:1502次
为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是按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和方法,实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将立足于“占一补一”,提高补充耕地等级;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补充耕地等级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等级的,须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国土资源部已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按等级折算的研究方案。从明年起,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时,如果补充耕地等级低于被占用耕地等级,将实行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以切实保证补充耕地与被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22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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