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节能工程推进节约社会
来源:据新华社北京7日电 最后更新:2005-07-08 16:08:50 作者: 浏览:1343次
由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05年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
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将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代油改造工程;发展清洁汽车;推广机动车节油技术;制定《节约石油管理条例》配套措施等。“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3800万吨。
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范);结合城市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节能型建筑示范(试点);开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的生产和推广。“十一五”期间,实现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国家将通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研发高效照明器具,改造其生产线;采用大宗采购、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选择试点城市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城市高效节能夜景照明系统改造示范;推广使用LED交通信号灯等,“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时。
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到2020年,我国每万元GDP能耗将下降到1.54吨标准煤,形成的节能能力为14亿吨标准煤。(刘铮姚润丰)(8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