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皖政办〔2005〕24号 最后更新:2005-06-20 11:04:04 作者: 浏览:2218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7号),从2005年春季学期起,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免费发放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县级政府要成立由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地区“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抽调精干人员办理日常工作。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既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又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分配管理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家庭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配合教育部门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组织确定资助对象,组织发放教科书;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等。
三、“两免一补”工作模式
“两免一补”工作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资金由中央、省、市和县分级负担,其中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负担,免杂费资金由省财政负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由市、县(区)负担。从2005年春季学期开始,凡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同时免除杂费,免除杂费的标准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标准。
市、县(区)政府要通过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负责筹措补助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费资金,确保“两免一补”资金有序运作并发挥效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2005年启动,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到2007年补助到位。补助资金来源包括市、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教育部门接受捐赠、动员社会各界献爱心等。
四、明确“两免一补”资助对象
“两免一补”资助对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和特教学校中贫困家庭学生。各地应按照重点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家庭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因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学生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农村家庭中,一方有工作岗位、财政供给月薪的,以及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暂不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两免一补”资金不得用于城区、农村比较富裕家庭学生,不得搞平均分配、轮流享用。凡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贫困学生的家庭,必须符合省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绝对贫困标准。
五、明确“两免一补”补助标准
2005年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为:小学35元、初中70元、特教35元。
免杂费资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为:小学70元、初中95元、特教125元。
寄宿制学生补助的天数,按实际在校天数计算,扣除寒、暑假和星期天,一般按239天据实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筹措资金的情况定,原则上寄宿制贫困学生每天补助1元,资金筹措困难的,可先按每天0.5元补助。
六、对免费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
从2005年秋季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委托有资质的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免费教科书统一采购,降低出版、发行等环节的费用。同一学校、同一年级教科书种类、版本要做到一致。教材选用以市为单位进行。通过招标采购节省下来的资金应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统一采购免费教科书,既要适应中小学教材多样化的要求,又要是本省范围内相对统一的中小学教学用书,优先选用质量好、价格低的教科书。要通过政府采购等,将价格控制在补助标准之内。
中央免费教科书的范围必须是国家规定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科书及各种辅助性教材。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向其收取任何教科书、教辅材料的费用,如发现收取此类费用,均作为乱收费行为进行处理。
七、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实施
严格实行资助政策公开、资助对象公示等制度,资助范围和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对确定为“两免一补”对象的,必须按学生家长所在地进行张榜公布,并注明享受资助的理由、举报电话等。要建立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信息现代化管理。
八、加强监督检查
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实施工作较好的县,将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套取中央和省“两免”资金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除在全省通报批评和媒体公开曝光外,将削减该县有关教育专项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两免一补”政策
各县(区)要加大对全面推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广实行“两免一补”资助工作的得力措施和有效方法,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把好事办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形式,在黄金时间和主要版面进行正面宣传。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之际,通过悬挂横幅、板报墙报、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为当地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信息资料,让“两免一补”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