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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月实施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4-27 11:12:29 作者:陆昀 浏览:1474次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的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日出台,将于7月1日起强制实施。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指出,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在民用建筑领域全面铺开,是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制定并强制执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标准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悉,此次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该《标准》的节能途径和目标是,通过改善建筑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能效比,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八十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要达到减少50%的目标。(27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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