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管理因企制宜 民企档案纳入国家管理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4-20 14:23:41 作者:白勇 浏览:1152次
由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的全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渝举行。来自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在会上认真总结、交流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经验,积极探讨了民企档案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毛福民在会上指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起步较晚,各地发展不平衡。民企档案是民营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真实记录,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民企档案是国家档案全宗的组成部分,理应纳入
国家档案资源建设范围,纳入国家档案事业宏观管理范畴。
毛福民强调指出,为民企档案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必须注重几项工作。一是要明确三个指导原则:实行自主管理的原则,企业自愿,不强求,不添麻烦,不增负担;高效实用原则;因企制宜的原则;二是营造良好环境;三是要不断提高服务的实效。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在会上也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工商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褚平出席了会议。据悉,这是档案工作针对民企召开的首次全国性高层次会议。(20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