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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理财”炙手可热 银行业盯紧资源再分配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2-17 14:44:24 作者:黄隽 浏览:1166次
最近,四大国有银行相继获准开办“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其销售能力是中小银行无法比拟的,他们的介入,标志着理财产品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将迅速扩大,同时也是监管层力求让金融市场公平竞争的表现。随着2005年2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第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利得盈”的面世,加上人们把四大国有银行的信用都看成是国家信用,“存款争夺战”全面升级。
  热销背后是储蓄资源的再分配,四大国有银行显然不愿轻易坐失。
  表面上的储蓄存款的大搬家,实质上将对投资者、银行以及货币和银行监管当局利益或行为产生深刻影响。
  其一,对于投资者。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与货币市场基金是完全相同的。主要投资的对象包括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以及央行票据等货币市场的产品。而这些基本上是国家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工具,具有相当的担保能力和极高的信用,是现在的金融市场上最安全的产品,其收益也应该不低于同期储蓄利率。也就是说,不管银行是否承诺,该产品的“保本”不应成为问题,从这一点来看,由于其投资对象不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风险比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都要小。
  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就收益率高与低来说,不可避免地存在随经营和市场风险而波动的可能。
  投资风险主要来源于:(1)投资对象市场价格的变化:以理财产品投资的央行票据为例,2005年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200亿第13期央行票据,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正回购,期限1年,参考收益率为3.1353%,由于金融机构资金极度宽裕,远期央行票据收益率的大幅走低,较上期同类远期央行票据收益率下滑14个BP。截止到2004年年底,金融机构存在巨额“存差”,达6.3万亿元,超额资金准备1.26万亿元,即时流动性明显超过往年,佐证了这个市场存在着过于充沛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导致央行票据价格下跌。如果央行票据收益率继续走低,必将影响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的实现。(2)产品期限设计与货币市场期限不匹配。近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呈现长期化趋势,例如,民生银行的“保得”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为3年,已经超过货币市场的范围,其资金投向很可能转向资本市场或贷款市场等高风险领域。
  其二,对于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实质上就是基金业务的预演,是商业银行从分业到混业经营推进的有效步骤。从风险控制来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账户必须设立与银行自营业务相分开的专门的资金账户和资产账户,保证银行不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混合操作。如果将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混合操作,既有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将给银行带来经营风险。
  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就整个银行系统来说,会导致储蓄存款转化为理财资金,负债规模会有所减少,表外业务资产比重上升,银行的盈利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过去资产运用中贷款比重过大的盈利模式,提高非利息收入主要来源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这对商业银行改变经营模式、扩展盈利渠道意义重大。
  但同时,储蓄存款的市场格局及规模有可能发生变化,人民币理财产品突破了储蓄利率的法定高限,在此利率下的储蓄规模将迅速瓦解,银行的资金成本明显提高。
  2004年10月29日升息之前,银行的资金成本大约为1.2%,如果四大国有银行全面加入理财行列,在未来的一年中,成本极可能会上升至1.4%-1.5%。低成本资金的比重逐步减少,银行的经营和竞争压力日渐增大,加息争储的利益冲动明显,银行的经营能力将面临严峻考验。
  其三,对于货币和银行监管当局。随着W TO金融机构最后保护期限的临近,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步伐将加快,业务范围的限制也将越来越少,货币和银行监管当局的宏观调控能力将面临检验。
  从1996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市场化正式启动,经历了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等重要步骤,到2004年10月中央银行只管存款(大额长期除外)上限,经过8年的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利率方面真正受限制的基本上只剩下这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利率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方面的功能越来越突出。就目前的通货膨胀情况来看,储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人民币理财业务的推出,法定存款利率的影响作用随之降低,只要存在理财产品,原有的法定存款利率产品几乎没有什么竞争力,其市场份额就会迅速被瓜分。随着四大国有银行相继推出理财产品,无论在公众心理还是在实际操作中,均增加了升息的预期,最后会倒逼货币当局加息。(17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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