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市煤炭生产安全年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5-10-07 10:37:13 作者: 浏览:1372次
2004年度,市经贸委积极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及时制定我市煤矿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编制了煤矿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并在全市各乡镇煤矿中大力开展煤矿安全深化整治工作。此外,市经贸委全年组织20余次安全检查,200多个隐患得到及时整改,2004年我市五家煤矿在生产经营中未出现伤亡事故,呈现出安全平安的局面。
一、督促各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矿井安全评估和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2003年末,通过北京“桑莱”安全评估机构安全评估,我市的五个生产矿井确定为一个为B级、4个为C级。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各矿责任制落实,督促各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第一线,现场解决隐患,要求各矿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完善各类报表、台账、制度、纪录、图纸的档案工作,对照标准,做好安全评估工作,使各矿井上下安全生产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二、加强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大力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活动。市经贸委坚持对各矿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每月对各矿井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重点在“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机电运输等方面,每次检查形成记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全年发现和整改隐患200多个,另提出整改意见近300条。在开展整改隐患的同时,还大力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各煤矿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质量标准化培训会议,完善安全措施资金的提取,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各矿做好基础技术工作。2004年,市经贸委及时通知各矿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分别参加在淮北、合肥、三亚等地主办的安全生产管理、特殊工种、瓦斯监控等培训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安全意识。要求各矿及时认真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杜绝违章开采。通过扎实的技术基础工作确保了煤矿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