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今天是: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小排量汽车撤销不合理限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11-26 09:25:03 作者:程凯 浏览:1318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
  记者今天从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强化节能,国家将研究鼓励发展节能车型和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的财政税收政策,择机实施燃油税改革方案。研究鼓励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政策。
  规划提出,将深化能源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的价格,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26B6)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