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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式工厂”叫停 工业项目用地门槛提高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11-11 15:27:35 作者:陆昀 浏览:1229次
国土资源部日前颁布了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组织土地整理中心、北京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指标体系———《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但是,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主要还是以协议方式出让,工业用地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工业用地低门槛,工业项目用地无标准、无控制,导致出现宽打宽用,粗放利用,能建多层厂房的只建单层厂房等多种问题。尤其是在工业园区内,有的项目在申请用地的同时,即有囤地之心,各种“花园式”工厂于是大行其道。造成用地空间组织形式落后,用地结构失调,投资强度过低,重复建设和闲置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该《指标》的制定,就是为了解决当前在工业项目用地上普遍存在的粗放利用、闲置浪费问题,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同时通过规定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进一步遏制各地在招商引资上竞相压低地价出让土地的行为。
  《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主要包括控制指标、集约用地要求和指标应用说明等内容。控制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和用地效率(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两类四项指标,每项指标都明确了控制“门槛”。其中,投资强度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指标;容积率分行业制定了相应的指标;建筑系数规定不得低于30%(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例外);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
  在体现集约用地管理方向的同时《指标》编制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和差异,把全国市县细分成七个类别,本着严宽适度的原则,该《指标》对经济发达、用地紧张的地区,严格按照实行严而又严的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从严控制;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用地调控,体现出在用地集约性和技术先进性的基础上留有弹性。对其中前六类地区采取分行业控制的方式。对尚处于经济欠发达、土地收益较低,引进项目的需求较为迫切,也缺乏明确的行业指向性的第7类地区,指标值确定不再进行分行业控制,而是根据采用最低标准的谨慎原则,确定不分行业的统一“门槛”值。据国土资源部方面介绍,在考虑地价、厂房和设备投资三项因素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计算,第七类地区的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门槛”值确定为380万元/公顷。
  该《指标》明确叫停“花园式工厂”,规定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这意味着此类曾经一度流行的隐形圈地方式将终结。《指标》还规定,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而要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据了解,该《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也包括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于发布之日起施行。(1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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