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双宁称符合条件可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
日前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八次论坛会议上表示,要加大城市信用社的分类处置,按照股份制原则对整顿后的城市信用社进行规范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 唐双宁要求,要加大城市信用社的分类处置工作力度。对于按照处置方案拟保留的城市信用社,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进行审查,通过合并重组成立单一法人社,并促进其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对限期内仍未达标的城市信用社将通过收购、重组、退出等方式予以处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的工作。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收购与兼并。 对于整顿后的保留社和合并重组后成立的单一法人社,按照审慎监管的要求,督促城市信用社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盈利水平,引导城市信用社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调整经营管理思路,明确市场定位,充分发挥管理层次少、效率高、贴近客户的优势,服务于地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社区居民。通过规范改造,使城市信用社逐步发展成为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对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到达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标准的城市信用社,逐步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对设在县市的城市信用社,可以考虑研究探索组建以所在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按照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区银行。对于风险较大的城市信用社,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通过增资扩股、置换不良资产、更换管理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股东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20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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