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浙江民营企业出口业务开展现状
(一)上海 截至2003年底 ,全市共有民营外贸企业5469家 ,占外贸企业总数的69.93%,其中2003年新增民营外贸企业3489家,占当年新增外贸企业总数的25.79% 。2003年 ,民营外贸企业出口额181372万美元 ,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74%;其中出口超过500万美元的民营外贸企业75家,超过1000万美元的24家。民营企业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纺织品、机电产品、技术制品和化工产品;贸易方式中一般贸易比重高达90%;出口市场以亚洲、欧洲、北美洲为主。 (二)浙江 浙江民营经济十分发达,截至2003年底,全省共有私营企业30.2万家、个体工商户158.5万户。2003年,全省个私经济工业总产值8271亿元、销售总额689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24亿元、出口创汇额1211亿元,四项指标连续六年高居全国第一;全省国内生产总值9200亿元,其中70.2%来自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出口额152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36%,总额和比重均超过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1367家,10亿元以上的78家。浙江民营企业的出口商品主要是服装、纺织品、日用消费品、装饰工艺品、机电产品、五金产品和农副产品,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出口市场主要是亚洲、欧洲、美国、日本和东南亚。 二、民营企业开展出口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获知国家出口促进的相关政策有困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咨询服务 另外,政府对企业在出口业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也常常不能给与周到的信息咨询服务,虽设有商务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但收费过高、效果不明显。有的企业反映,在做一般贸易时对国际市场主要贸易国的汇率变动情况十分关注,政府本应为此提供相应信息作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参考,以正确引导企业规避货币风险,但政府在这方面的作为极少且很不到位。 (二)出口业务管理政出多门,政府办事效率不高 一些民营企业反映,办理商品出口,要通过外贸、税务、海关、外汇、商检等多道门槛,谁都惹不起,谁都有权管你,这种多重管理方式给刚“入门”的中小企业带来沉重负担,提高了经营成本,降低了出口业绩和企业效益。 很多企业还反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传统办事作风在某些政府部门依旧存在。企业作为纳税人,理应得到政府提供的高效率高水平服务,但纳税人的应有权益在现实中并未得到良好体现与保障。如有的企业反映,由于政府部门间牵制扯皮,导致应退税款迟迟不能到位。上海一家民营电气工具厂,已累计有500万元的应退税款要不回来。 (三)出口促进的金融手段落后 企业指出目前在出口促进措施方面,财政手段较多,但政策性金融手段明显不足。虽然拥有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专门的出口促进机构,但其金融服务工具还比较单一,支持的规模也偏小,且对申请企业的要求和限制较多,很多民营出口企业根本享受不到其金融服务。尤其是在贷款额度和保险领域、金额方面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出口需要。 (四)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未充分发挥出口促进方面的积极作用 许多企业表示,目前各种商会、协会还仅仅停留在招会员、收会费的初级阶段,并未发挥出其行业、企业联合体的集群优势和整合作用。在出口促进方面,很少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和业务培训;当企业遇到国际贸易纠纷时,也不能发挥其组织功能。如浙江民营企业反映,由于其生产的商品低价优质,在国外市场屡遭反倾销诉讼。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应诉,但应诉的直接费用和间接成本高昂,导致企业处境艰难。反倾销案件的特点是一家企业胜诉,整个行业受益,商会、协会本应在反倾销应诉中充分发挥其企业代言人的聚合功能,但其常常是角色缺位。国家规定,企业若想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必须是某某商会、协会的会员,但企业身为会员却享受不到任何会员权利。对于这种形同虚设的松散组织,企业意见极大,甚至反感。 (五)企业普遍缺乏外贸经营管理人才和业务人员 人力资源的相对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民营出口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据上海市统计,目前民营企业的专职外贸人员仅为户均2.8人,另有5%的企业根本没有专业外贸人员,其业务开展的困难可见一斑。 三、建立与完善出口促进体系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出口贸易规模的增长令世界瞩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面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双边贸易磨擦增多,以及国内资源与环境恶化的趋势,如何使我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是新世纪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要完成历史赋予出口贸易的重任,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就必须建立与完善出口促进体系建设。 (一)有利于建立一个稳定公平的出口发展环境 当前国内外贸领域行政调控与管理效率不高,出口经营秩序混乱,少数地区违法骗税行为猖獗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建立和完善我国出口促进体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规范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也有利于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进行斗争。 (二)可以创造更多的出口贸易机会 建立与完善我国出口促进体系,特别是适当的财政支持,在WTO规则允许的框架下按各国通行做法为我国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供适当资助,将有利于提高对出口企业的信息服务水平,解决目前国内政策法规信息流动不畅,国际市场信息匮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化解出口经营风险 建立与完善我国出口促进体系,势必要针对出口经营风险较高、企业融资困难、开拓国际市场动力不足等问题,采取包括提供出口保险、出口信贷、出口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 (四)有利于促进不同企业、行业和地区出口贸易的协调发展 我国目前出口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对中小企业、农业和 四、建立与完善出口促进体系的若干建议 (一)抓紧制定出口促进发展战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出口促进作为国家外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常抓不懈,制定全面、细致、科学、实效的出口促进发展战略意义重大且时间紧迫。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出口退税措施、出口商品质量标准、鼓励出口的经济或非经济手段等应作为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详细谋划。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重视发展战略的制定工作,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用改革的思路妥善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才是从根本上满足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 其次,与出口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必须提高。办事人员要彻底转变不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传统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公仆意识,端正态度,把为企业全心全意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必须及时向企业清还应退税款,做到该退的按时足额全退,全面认真的贯彻出口退税新机制。 (二)强化政府的政策信息服务功能,积极开展面向企业的咨询活动 各种政策和信息是出口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资源。为使企业能够及时充分的掌握这些资源,政府应努力强化政策信息的服务功能。在快速传达国家最新外贸政策的同时,努力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供求信息、世界各国和各行业的贸易环境信息、国际通行产品标准和市场准入认证信息、国际货币市场趋势信息、产品预警信息等多方面服务,为企业释疑解惑。 (三)改进出口促进的金融扶持措施,扩充和完善金融工具的服务功能 继续加强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出口促进作用,逐步扩大贷款额度和保险门类,降低贷款和保险的准入门槛,特别对中小型出口企业给与一定扶持。对于政局不稳或汇率变动较为频繁的出口对象国及某些特殊出口商品更要加强贷款和投保力度,以确保出口企业的利益。 (四)深化各类商会、协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出口促进方面的积极作用商会、协会是企业的联合组织,应代表企业利益,替企业说话。不能继续维持现在的商会、协会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性质,恢复其企业联合体的本质。只有从根本上明确商会、协会的组织特征,才能促使其认真履行企业代言人的职能,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其在出口促进方面的集群效应和服务功能。另外,商会、协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避免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五)政府和社会共同为出口企业提供业务培训和人才支撑 一要进行外贸业务培训,特别是外贸操作实务的培训;二要进行外贸风险防范培训,力争让全部外贸从业人员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适应国际市场纷繁变化的复杂形势;三要进行外贸政策培训。此外,为出口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也很重要。这一方面需要社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培养企业所需的各种人才;另一方面需要国家构建合理制度,便于外贸人才的合理配置。
企业普遍反映对出口促进的相关政策有强烈需求,但却仅能通过报纸和网络等有限渠道了解一些情况,掌握不全面且时效性差。如一些企业直到去年才知道国家设有专门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由于国家尚未建立起及时、快速、通畅的“政府—企业直通式”的政策传输渠道,出现了企业无法获知全面的政策、政府不知晓企业当务之急的两难局面,这已构成当前推进出口促进的一大障碍。
欠发达地区提供特殊的出口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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