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周氏祠堂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予以公布。
周氏祠堂又名敬爱堂,座落在我市胡乐镇胡乐村下中川,建于1848年,建筑面积约465‘平方米。祠堂系砖木结构,其间有大量的园形柱础和文字、雕刻,是目前我市保存较为完好、规模最大的清代古建筑。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特殊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周氏祠堂的保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宁国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八月三日
附:周氏祠堂保护范围
东:以稻田边小路为界
南: 以门前小河为界
西:以小水沟为界
北:以墙基外延5米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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