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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省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

来源: 最后更新:2004-07-26 09:58:55 作者: 浏览:2056次

宁发[2004]27号

    省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提升我市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建好开发区,对于我市加速推进二元结构一元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全面实现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开发区在全市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体制创新中的带动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1、进一步加强领导。市委设立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市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内的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理顺开发区管委会与南山办事处的关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探索开发区与办事处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2、进一步完善规划。根据“两区一带”的经济发展格局和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市政府决定将宁墩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不少于10平方公里的区域,界定为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城市建设、园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修订和完善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发区内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依据和服从规划。规划区内所有搬迁户均采取集中安置的办法统一安置,其他零星建房一律不再批准。

    3、进一步发挥开发区的集聚功能。大力提倡异地办工业,积极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向开发区集聚。今后,凡市内新上高新技术项目或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项目,在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引导到开发区落户。项目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引进的,企业达产后引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按比例与开发区分享税收利益。要围绕主导产业培养企业群体,大力发展协作配套产业,进而形成主导产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布局科学合理的园区工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10年,  区内工业销售收入、财政收入、科技型企业比重均占全市60%以上。

    4、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在规划指导下,强力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做到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确保入区项目不受影响。其中道路、绿化、环保设施等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设,水、电、通讯等营利性设施主干管线由供水、供电、通讯等单位自行筹资,与道路同步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形成开发区建设的基本框架,完成主干道路建设,并做到水电设施配套到位,整体配套能力达到全省省级开发区的一流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投入。建立开发区一级财政。在继续保持市财政对开发区建设投入的同时,将开发区今后新增的各项税收和新发生的土地出让金及其它收入统一纳入开发区财政。财政、金融和投资公司等有关单位要积极帮助开发区筹措资金,用于开发区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计划、经贸、财政、科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专项支持资金。市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总额中切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产品开发和科技创新。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融资,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资本运营力度,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6、进一步加强用地支持和管理。市发展计划及国土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大开发区用地指标争取、土地征用和收储力度,确保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同时,要超前做好土地储备,将宜黄线河沥办事处(八里)至竹峰段两侧适宜于工业项目建设的土地,统一纳入开发区规划控制范围,保证开发区发展具有足够的土地资源。开发区管委会要科学制定园区用地制度,规范用地管理,提高用地效率。

    7、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对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能上能下。对管委会直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由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聘任,实行竞争上岗。市直有关部门派驻开发区的机构,实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与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开发区工委参与干部任免使用考核。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8、实行封闭式管理体制。市建设、国土、财政、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将涉及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采取机构延伸或委托授权等方式,交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其业务在区内独立完成。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做好区内企业建设和经营审批、登记、办证等全部手续的全程代理,并限时办结。严格清理各种年审年检项目,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种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必须保留的,  由开发区统一安排时间集中进行;在集中年检时间以外,各单位不得再行安排其他任何名目的年检活动。在开发区内,属本市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必须上缴的行政性收费,一律由开发区管委会代理收取,相关部门不得直接向企业收费。

    加快开发区建设与发展事关宁国发展大局,事关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支持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各项政策。对不顾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刁难勒索企业,干扰阻碍开发区工作的行为,将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200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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