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发〔2011〕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以及全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新形势下的工商联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1、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联工作的范围、对象、任务和要求随着形势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做好工商联工作,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对于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对于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数量快速增加、实力明显增强、领域不断拓宽、规模逐步扩大的发展势头,已经成为我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举措,是我市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两文一会”精神,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工商联的性质、基本特征和工作对象,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合力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合力开创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二、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3、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他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新徽商回报社会感恩行动”活动及其他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工商联党组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我市将坚持每三年开展一次“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光彩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对上述先进典型和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要给予大力宣传,在全市积极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4、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作为党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应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聘请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参与行风评议和开展政企对话,可由工商联组织推荐。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要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
5、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要吸收工商联参与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工商联参加的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加强工商联服务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招工等方面的服务,为政府当好助手。从今年起,由工商联牵头协调,在全市组织开展“金融业与民营企业共发展”活动。
6、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工商联参与协调劳资关系三方会议,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有关企业方代表一起,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要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并依法保障员工各类合法权益;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开展活动。
7、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工商联要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做好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的协会商会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异地商会的管理和联谊交流、经贸合作等组织服务工作。当前,我市重点要抓好协会、商会的有序规范发展与服务指导工作。
8、发挥工商联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中的推动作用。工商联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建功立业。要为在我市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创新成果、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扶持一批成长性产业集群的非公有制企业骨干,造就一批适应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要求的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当好参谋助手。各级政府组织招商、经贸考察活动,应视情安排工商联参加。要支持工商联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服务。
三、完善工商联工作机制
9、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商联要参与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发展环境等考评工作。
10、建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商会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制度。由各级工商联遴选推荐,形成各级领导干部与商会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直接交流沟通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形成资源、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工商联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定期通报重要经济活动和信息。
11、建立“工商联直通车”机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共性的问题、工商联系统重要调研成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大情况反映和建议,建立工商联专报制度,形成高效快速的工商联直报、领导批示、部门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上级工商联对下级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机制。
四、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12、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和组织建设。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吸收各类会员,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增强组织代表性。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要切实加强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建设。积极推动在开发区、产业园区等非公有制经济集中的地方成立工商联分会或商会组织。
13、开展“工商联与民营经济共成长”活动,切实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以工商联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与民营经济共成长为目的,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工作品牌,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影响工商联发展的组织机构、干部配备、工作机制、工作条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工商联职能、任务和发展的需要,合理界定和设置市、县两级工商联内设机构,适当增加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用车。进一步改善市工商联办公条件,加快推进商会大厦建设,尽快从根本上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
14、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工作关系。统战部作为党委职能部门,受同级党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要按照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要经常研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要协助党委制定并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政策;要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支持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商联党组要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切实履行职责,把握正确方向。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要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好党外干部作用。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1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支持。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委抓工商联工作的责任。基层党(工)委要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工商联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商联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市、县两级工商联换届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与支持,为工商联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工作制度,领导班子中要有分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联系工商联。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题调研和座谈会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