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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允许部分公立医院“私营”

来源:中国金药网 最后更新:2004-06-15 08:50:36 作者: 浏览:1340次

  从安徽省卫生厅了解到,安徽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措施,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部分公立医院将允许“私营”。

  据安徽省卫生厅提供的信息,安徽将以较大的力度加强医疗体制改革,在强化行业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多渠道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部分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多元化改造。重点改革或引进民营资本的领域是区域内有同类或重复的医疗机构,政府无力投入、经营管理困难的公立医疗机构,企业医疗机构分离,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兴办,高水平专科医院建设等。方式可以通过委托经营、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引进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金。也可以采取整体出让的办法,兴办民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含外资)进入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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