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破壁利器 政府和企业责无旁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06-15 08:21:13 作者:江丽娜 浏览:1815次
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在加入W TO两年来发展平稳,农产品出口额已跃居世界第六位。今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克服了禽流感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维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一季度农产品出口51.2亿美元,同比增长14.3%。但是,随着农产品出口的增加,农产品贸易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了摩擦高峰期。一些国家除了设置传统的贸易壁垒外,针对我国农产品设置的新型贸易壁垒也逐渐增多。所谓新型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的贸易壁垒即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而言的。传统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利益上,采取的措施大都是边境措施。而新型贸易壁垒是指以科技、环保、安全、道德等为核心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
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人类健康、环保、安全等因素。
农产品出口的新型贸易壁垒正日益成为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和掣肘,使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相当严峻的形势。政府和企业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和化解农产品出口的新型贸易壁垒势在必行。
政府应积极调整出口农产品的产品结构,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建立有关国家和地区贸易壁垒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动态数据库,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如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及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可靠的经营决策信息来源;从立法的角度,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知识产权及动物福利的立法;加强检验检疫体制建设,制订统一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检验检疫标准,同时缩短检验检疫、通关等出口营销各个环节所需时间;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和联系,为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准入创造条件,如签订多边及双边贸易协定、消除非贸易壁垒、排除动植物检疫等方面的障碍;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的商会、行业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发挥其调研、协调、协商、服务等作用。此外,建立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推广平台,加快推广普及工作。
应对农产品新型贸易壁垒,出口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针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应把握国际市场消费需求变化趋势,掌握国外政策最新动态和有关信息;改变原来主要通过增加农产品出口数量来发展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模式,确立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扩展农产品功能的思路,把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结合的发展模式。
二是针对特保条款,出口企业可以走市场多元化道路,通过建立国际经销商网络、密切与外国驻华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国内外大型展销活动、建立信息中心等措施加大国际市场营销与开发力度;避免由于一国市场关闭而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情况;重视了解各国在农产品进口贸易中的各种法规,注意避免在同一时期将一种产品向一个国家或同一个市场大幅度增加出口。
三是针对知识产权壁垒,出口企业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了解出口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搜集相关信息,避免因知识产权壁垒造成的损失。应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专利工作的被动局面,才能突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获得企业发展的空间和市场。否则,很多企业将因为无法绕开外国企业设置的重重知识产权壁垒,甚至陷进知识产权诉讼而导致损失。(15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