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1+3”的税收工作思路和“一切想着纳税人,一切为着纳税人,一切从纳税人出发”的纳税服务宗旨,树立依法征管与优质服务并重的税收管理理念,消除一切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弊端,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我局能够有组织、有领导地正常有序进行,市局决定成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组。组长:王龙,副组长:胡本乐、吴开国,各税务分局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税收业务科。负责组织和协调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服务和工作调研。
三、强化税收政策的宣传,扩大民营企业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度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策环境。本着“三个一切”的要求,做好税收政策宣传,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宣传运费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证抵扣政策,将国家新近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印制成宣传材料分发给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张贴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通告;结合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法宣传;开展局领导定期走访民营企业活动,了解民营企业对税收政策和服务的需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座谈会、送阅材料等形式,及时向广大民营企业和市委、政府等各部门宣传税法,使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方针政策的重大改革及动向,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献言谏策。
四、用好、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程序和手续,坚持把该征收的税款征收到位,该减免的税款减免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一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一系列涉农税收五项优惠政策,对农民销售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销售额不到200元的,不缴纳增值税;。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促进企业加快投资步伐,合理选择一至两家具有行业典型、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和骨干民营企业,作为帮促联系点,及时提供有关政策信息,主动帮助落实税收政策。
三是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用现有的税收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与境外投资者合股创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积极推动对外开放。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生产高新技术产品。
六是认真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政策,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一律提高到5000元/月,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劳务的一律提高到3000元/月,按次(日)纳税的销售额提高到200元/次(日);销售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一律免征增值税。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深入分析新政策对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的影响,帮助出口企业研究应对方案,积极争取退税指标,全力支持我市民营经济向外向型经济发展。
五、简化税务行政审批,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从2004年1月1日起省局取消了一批,下放了一些审批权限,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方面:应当自收到受理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二是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方面:新办的工业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30万元以上;新办商业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只要条件符合,主管税务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并通知到纳税人。
三是在推行防伪税控方面: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和金穗公司联系,尽快发行“两卡”,解决纳税人开票问题。
四是在税收减免(税前扣除)方面:要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只要条件符合,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调查完毕,需逐级上报或不能审批的,要向纳税人说明原因。
五是在发票发售、受理申报、税款征收等方面:实行限时(延时)服务制,对各类事项按照原有的服务承诺要求,确定具体的办结时限,不允许超期办理。要推行延时服务,如:在每月报税、认证的最后一天,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不受8小时工作制的限制;对将要下班时来购买发票以及办事的纳税人,不得以下班和即将下班为理由拒绝受理,必须为纳税人办结后方可下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服务
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采取信息化手段,结合CTAIS上线工作,对税收业务进行重组,。具体做法是采取“六个一”的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一是“一站式”,即纳税所有办税事项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完成。
二是“一窗式”,即推行纳税申报一人一窗一机模式,方便纳税人申报。
三是“一户式”,即按户收集、管理纳税人资料。
四是“一级式”,即纳税人只对应一级、一个国税机关而非多头、多级管理。
五是“一次式”,即对纳税人的事前调查和基本信息采集一次完成。
六是“一网式”,即所有税务管理业务在网上运行,加快构建数字国税和网上国税,采取税银一体化的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
与此同时,积极改进税务检查方式,实行查前告知,合并、减少进户检查,尽可能实行调帐检查、案头检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对符合条件的A类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免予检查。同时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坚决遏制“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积极促进和建立适合我局实际情况的宁国国税文化,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国税机关形象,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制定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把发展民营经济和纳税服务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对在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因执法过错,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败坏国税形象的将严肃给予相应的经济惩戒和行政处分。
八、本实施意见自二OO四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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