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011-05-12 09:29:48 作者: 浏览:2600次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抢抓重大机遇,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我市是全省重点山区县市,水库、塘坝众多,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极易发生洪涝灾害。近年来,我市积极对上争取,加大市本级投入,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工程,水利各项事业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的水利工程大多兴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小型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城区防洪圈堤工程尚未形成有效屏障,河沥溪地区防洪标准仅有五年一遇;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洪涝灾害仍然是全市的心腹大患,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的突出瓶颈,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刻不容缓。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把水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努力开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改革创新”为原则,切实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水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科学治水与依法管水能力,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5l0年的努力,力争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十二五”期间,有效解决剩余11.9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全面完成380余座万方以上塘坝清淤维修工程;完成剩余3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12年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东津、中津、西津三条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基本完善城区防洪保安体系建设;基本完成94处地质灾害易发地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基本建立城市供水和应急水源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全市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除涝能力;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的水利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体系,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三、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一)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根据我市丘陵山区的地形特点,坚持以64座小型水库、1200余座当家塘坝、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灌溉泵站改扩建为重点,切实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对现有沟渠进行清淤、整修,提高蓄水供水能力。完善市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制定“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分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各乡镇、街道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一批重点工程,不断改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条件。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高山储水、滴灌等适用技术。

(二)围绕防洪保安,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东津河综合治理工程,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将河沥溪地区防洪标准从目前的五年一遇提高到三十年一遇。深入开展河道疏浚工程,实施堤防加固达标建设和重要支流河道治理,整治宁墩、中溪等东津河干流重点河段,确保重点集镇防洪标准达二十年一遇标准。科学论证东津河上游水利枢纽工程。启动西津河窑潭大堤、双龙大堤修复工程,实施西津河凤凰城段圈堤工程,全面提升防洪标准。推进城区三条内河治理,开展省级开发区供排水改造及城区水系改造、整治和沟通工程。突出防洪薄弱环节,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步伐,确保安全度汛。

(三)围绕供水安全,强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港口湾水库副坝水源点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调控和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水源点保护区划分和标志设置工作,加强对港口湾水库、三条河流及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水源点的保护,加大水污染治理,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推进仙霞、中溪、万家等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促进城乡一体化供水。

(四)围绕生态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崩岗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重点加强南极、万家等山核桃产区重点区域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推进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每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平方公里以上。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东湖湿地公园建设,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强化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五)围绕防灾减灾,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水文监测站,提升水文应急测报能力。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构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信息为一体的水利信息化系统。

四、加强水利投入和政策扶持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将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力争今后10年市本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自2011年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市财政设立市级农田水利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并以2011年为基数,以每年10%以上的比例增长。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财政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行安排,节余部分可接转下一年度使用)。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二)加强水利建设金融支持。积极对上争取农业发展银行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农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信贷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水利项目融资一定的利率优惠和适当的期限延长。探索开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

(三)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按照“调整结构、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水利专项资金,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用于水利建设的不得低于总量的60%。继续开展“三津杯”评比活动,从年度安排的市级农田水利重点工程专项资金中切块50万元,对乡、镇、街道实施的乡级重点水利工程实行考评奖励。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水库、大塘、河堤等水利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额达20万至50万元的,一次性予以投资额30%的补贴;年度投资达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予以投资额40%的补贴,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稳妥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和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鼓励组建民营水利投资公司,搭建水利融资平台。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五、创新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

(一)创新水利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项目代建制和试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建立水利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围绕水利功能拓展,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其中,小(一)型水库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小(二)型及以下水库、当家塘坝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各乡、镇、街道明确管护责任。采取水工程节约、水工程受益、财政安排、乡镇配套、农民集资等方式筹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护专项资金。组建农村饮水工程管护专业队伍,确保饮水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依法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用水总量控制、节水和河湖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水处置,其中工业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将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管理。

(三)强化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制订河道采砂专项规划,划定保护区、禁采区。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积极推行三条大河可采区域采砂权公开拍卖。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广泛运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四)理顺基层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按照区域布局要求,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理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管、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督查和考核。将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强化部门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发改部门要安排好年度投资计划,并及时做好计划下达;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预算资金的安排和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国土部门要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指导及时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公安、环保、交通、林业、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搞好配合,积极支持水利建设。

(三)加强行业能力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开展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全市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强水利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

(四)形成合力推进氛围。加大力度宣传市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全民学习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159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